乌兰察布评估公司评估收费标准厂房评估价格收费标准

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前旗2023-06-26 14: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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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北京(总部 微信号:zcpg968 QQ号:3384692119 联系人:李先生 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 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 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柑勾 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似下简称"法 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 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定资产评 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 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 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 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 于经莒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 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莒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 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 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 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 收费,应瞬定减半收取。 (一) 、会计报表审计和经济責任离任审计的服务收费,其计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计算的实际 金额计收:计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收。 (二)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中,对一些业务简单、工作量较小且不宜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收费 的,其服务收费可由委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实际收费额可以低于按规定的批法和收费标准浮动 下限计算的应收金额。但会计报.表审计和经济責任离任审计的服务收费 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二、 差额累进收费方法举例说明: 例如:某项现有資产总M 10000万元,计算设立验資收费额。 100万元按1000元计收 (500 - 100)万元XO. 30%>=400 万元XO. 30%>=1200 元 ( 1000 - 500)万元 XO. 25%o=500 万元X0.25%。= 1250 元 (2000 一 1000)万元XO. 20%o=1000 万元XO. 20%o=2000 元 (5000 - 2000)万元XO. 15%o=3000 万元XO. 15%o=4500 元 (10000 一 5000)万元XO. 10%o=5000 万元XO. 10%o=5000 元 合计收费:1000 1200 1250 2000 4500 5000=14950 元 若上浮 15%,其合计收费为:14950 元 X (1 0. 15%) =14950 元 2242. 5 元=17192.5 元 若下浮 15%,其合计收费为:14950 元X (1-0.15%) =14950 元-2242.5 元=12707.5 元 一、计件收费标准 档次计费額度(万元)差額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起价2000元)7 2100-1000 (含 1000 )4 31000 - 5000 (含 5000 )1.2 45000-10000 (含 I0000)0.8 510000-100000 (含 I00000)0.15 6100000以上0.1 说明: 1. 上述收费标准实行差額定率累进计费。 2. 计费基数:单项资产评估按帐而原值,无帐面值资产按评估值;无形资产按评 估值;企业价值评估按资产总额加30%的负债总额计。 3. 以无形资产为评估对象及以诉讼、仲裁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筒 程度、风险责任、时间要求等因素, 高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证券、期货等相关评估业务 高收费标准可以上浮50%。 二、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各档次收费标准如下: (一)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不超过800元/人•时; (二) 合伙人、部门经理:不超过600元/人•时; (三) 注册评估师:不超过500元/人•时; (四) 助理人员:不超过300元/人•时。 三、计件与计时相结合的收费 委托人对时间有特殊要求或由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人员工作量超过该类型项目正 常工作量的,评估机构可按照上述标准,采取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1100 以下(含 100)10 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2100 以上-1000(含 1000)4.5 31000 以上-5000(含 5000)1.5 45000 以上-10000(含 10000)1 510000 以上-100000(含 100000)0.2 6100000 以上0.15 收费说明: 1. 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算。 2. 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 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 30%。 3. 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 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联系电话:400881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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